教务处是管理全校本专科教学工作的职能机构,下设教学科、教务科、教材科、实验与实践科及综合办公室等五个职能科室。其职责范围是:
1、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,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、专业设置与调整、教学改革方面的意见和措施。
2、组织制订和实施全校各专业教学计划、课程教学大纲和有关教学规章制度,并组织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。
3、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,负责各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、申报及管理,组织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鉴定和推广工作。
4、负责教学质量管理,组织教学质量评价、课程建设评估、教学质量优秀奖、教学成果奖评定和有关教学奖推荐工作。
5、负责制定全校教学进程,落实教学任务,编排课程表,调度教室、实验室等教学资源,管理、分配教学经费。
6、负责全校本专科生学籍管理,建立并管理教学档案和资料、教师教学档案。
7、负责考试组织管理,组织各类等级考试、校级考及各类单科竞赛活动。
8、负责实验室和实践教学管理,组织开展教学实验室及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与评估。
9、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教材建设规划,负责教材订购、供给及各级教材评价、评奖工作。
10、配合人事部门制定并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,教师业务考核、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。
11、协助招生办拟订招生计划,完成招生任务。
12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。 |